-
身份要求:申请人才公寓的人员必须在本S城区范围内的秦皇岛属企事业单位工作,单位在S本级建立公积金账户,并与所在单位签订五年以上的正式合同,且在本S已开始缴纳养老保险。
-
家庭居住条件:申请人才公寓人员本人及配偶均无任何房产,或其共同居住的子女、父母的人均住房面积低于2平方米。
人才公寓申请人才还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 经S人事部门认定的属经济社会发展紧缺急需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生,或博士学位获得者,副高以上职称(高级技师)的专业人才;
- 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一、二、三等奖,或S科技进步一、二、三等奖的杰出人才;
- S人民政府认定的特殊人才(包括在体育、文学艺术等方面获国际、国家级奖项的特殊人才);
- S引进的各类高层次人才。
申请人才公寓除了上述要求外,还需满足以下具体条件:
- 学术或专业背景:具备硕士研究生或博士学位的人员,需符合相应职称要求;
- 科研成果:获得国家或S科技进步一、二、三等奖;
- 特殊人才认定:S人民政府认定的特殊人才(包括在体育、文学艺术等领域的国际、国家级奖项获奖者);
- 引进高层次人才:S引进的各类高层次人才。
申请人才公寓的人员,可以享有开放包容的社区生活空间,同时也能得到年轻人的关怀与支持。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