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女子沐浴时触电身亡,家属向房东索赔130万元,**如何判?

3个月前 (09-20 04:48)阅读36回复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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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S的一起触电身亡案引发广泛关注,案件中,受害者是一名女子在浴室内不幸触电身亡,事后,受害人家属对出租人提出了130万元的赔偿要求,这一案件不仅牵动了众多人的心,也为出租房源的房东们敲响了警钟。

让我们来看一个引人深思的案例:

这起案件发生在深圳,出租人黄某将一套房屋租赁给了承租人孔某,值得注意的是,这套房屋原本并没有安装热水器,孔某的哥哥孔某某在租客未到来之前,擅自在房屋内安装了一台热水器,意外发生在一天早晨,孔某某正准备沐浴时,手误触碰到了裸露的电源线,导致触电身亡。

在案件调查中,受害人家属提出了严重的赔偿要求,包括近200万元的亡赔偿金、丧葬费以及抚养人生活费等。

经**调查,案发当时的热水器确实符合国家标准,没有质量问题,出租人黄某的房屋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该建筑物的系统接地和漏电开关安装均不符合国家标准,在配电线路发生接地故障或漏电时,原有的漏电保护装置无**常工作,导致整个建筑物内部的用电器可能产生危险电压,从而对任何接触电器的使用者构成触电风险。

**经过深入审理,认定出租人黄某在房屋租赁前未履行基本的安全检查,存在明显的管理失误,**判决黄某承担184万元的赔偿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在本案中,**特别强调出租人对房屋安全的应尽义务,出租人必须对房屋内的电器和配电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确保不存在安全隐患,特别是要保证建筑物的系统接地和漏电开关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如若未尽到这些基本要求,导致租客发生触电等安全事故,出租人将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本案一审判决后,黄某对判决结果提出了上诉,二审**依然维持了原判决结果,**在判决书中还特别提醒出租人,如果黄某对房屋的系统接地和漏电开关存在疑问,可以另行向相关供电部门主张权利。

从这起案件中,我们可以看到**在审理此类案件时的审理思路,只要出租人能够履行基本的安全检查义务,为租客提供安全的居住环境,就不会发生如此惨痛的悲剧。

**也提醒,承租人的过错也可能减轻出租人的赔偿责任,如果租客自己存在明显的安全注意事项忽视行为,如用手直接触碰裸露的电源线等,那么其过错将承担部分责任。

本案件的发生,无疑给所有出租房源的房东们敲响了警钟,作为房东,首先必须对房屋的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所有电器和配电设施都符合安全标准,要对租客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提醒其注意使用电器的安全事项,在租赁房屋之前,要与专业的房屋评估公司进行检查,确保房屋的安全性。

通过这起案件,我们深刻地认识到,房屋安全隐患不容忽视,出租人必须对租客的生命安全负有应尽的责任,才能真正实现"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避免类似的悲剧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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