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S人才购房补贴暂行办法?
一株洲S人才购房补贴暂行办法主要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一、总则
1. **目的**:为深入推进人才强S战略,营造良好人才安居环境,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创新创业。
2. **实施单位**:在S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S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具体实施,其他相关部门配合执行。
二、补贴规定
1. **高层次人才补贴**:
- 株洲S重点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及相关科研院所新引进的A、B、C、D、E类高层次人才,分别享受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安家补贴。
2. **新引进人才购房补贴**:
- 新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生和原“985”DX硕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原“985”DX全日制本科生、全日制本科生,年龄35周岁(含)以下,已落户株洲S区,入职且毕业5年内首次在株洲S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2万元的购房补贴。
- 新引进(新获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首次在株洲S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3万元购房补贴。
三、申报条件
1. **首次购房**:申报人首次在株洲S区(暂不含渌口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不含二手房)。
2. **无房证明**:本人名下无株洲S区房屋不动产(含商品房、门面商铺等)登记、交易、赠予、继承等记录。
3. **工作条件**:申报人在对应相关文件要求的株洲S区(暂不含渌口区)单位工作,所在单位为申报人缴纳了社会保险。
4. **学历(职业资格)**:根据学历和职业资格的不同,享受不同额度的购房补贴。
四、申报材料
1. 株洲S人才购房补贴申请汇总表及电子档。
2. 申请表、身份证、户口本、契税完税发票等复印件。
3. 结婚证(已婚者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查询认证证明、技术型人才需提供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等。
4. 首次购房证明原件、劳动合同复印件、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原件等。
五、注意事项
1. 获得株洲S人才购房补贴的人员,五年内不得将其所购房屋转让或商业抵押,且不得流出株洲工作。
2. 申报单位需明确专人负责人才购房补贴申报审核和管理,杜绝同一人员重复申报。
3. 违反规定或提供虚假申报资料的,将追究相关责任,并追回补贴资金。
以上是株洲S人才购房补贴暂行办法的主要内容,具体细节和最新政策请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查阅官方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