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学院新校区包括哪些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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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学院新校区包括哪些学院?

宜春学院新校区包括哪些学院?

(1)校本部:江西省宜春市学府路576号

(2)新校区: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厚德路

(3)北校区:江西省宜春市宜春北路128号

邮编:336000

3.国标代码:10417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

6.主管部门:江西省教育厅:

第五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3年宜春学院普通本科招生。 

第二章 招生机构和监督机制

第六条 学校设有普通本科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普通本科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决定重大招生事项。普通本科招生领导小组设办公室,隶属于招生就业办公室,具体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由教育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纪律检查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监督,学校纪律检查委员会监督并设立监督电话和电子邮件。

监督电话:0795-3201923

电子邮箱:ycxyweb@163.com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校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学科要求、学生条件和社会需要,制定省、专业招生计划。在国家批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学校预留少量计划,不得超过本校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调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专业生源不平衡,预留计划主要用于生源多、质量好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并顺延录取。

第九条 经教育部批准发布的具体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机构向社会公布。同时,学校还通过学校官方网站、招生信息网络、微信公共平台、注册指南、招生手册等方式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在录取过程中,学校可以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根据各专业注册情况,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机构批准,可以适当调整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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