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奸夫被抓奸后,清政府进行了严惩。凶手被****,并处以绞刑。
我是萨沙,来回答这个问题。
不太严重

最牛逼的是元朝,蒙古人性格直爽,法律规定,如果一个男人发现自己的妻子和奸夫通奸,他可以在不承担责任的情况下当场杀死奸夫和奸夫。
清朝就不一样了。
清朝的满族人也很凶
以前在床上抓奸杀人。
进入中原后,它发生了变化,不能随意杀死它
清朝有通奸罪,也就是说,男人抓住奸夫淫妇,不需要自己处理,可以押在官府,政府自然会判处他们打板子(九十)和坐牢(坐牢几年)。
假如男人一时冲动,就杀了奸夫
对不起,他大多是倒霉的,但不一定会坐牢。
清朝很少杀害奸夫淫妇
据调查,清代通奸造成刑事犯罪的案件有200多起,只有6名淫妇被杀,56名丈夫被杀,40多名奸夫被杀。

在清朝,只有少数情况下,杀害奸夫的男人才能摆脱犯罪
《清朝法律·刑法·人命之一》规定,凡本夫和有服务的亲属杀害奸诈案件,如奸诈、愤怒、即时殴打的,以登时论为准;如果不是奸诈所致死,虽然在奸诈所不是即时殴打或捆绑死亡,则以非登时论为准。
也就是说,男人只是在家里撞倒奸夫淫妇,一时冲动殴打杀了他们,可以免罪。
如果不是当场遇到,而是故意抓奸,导致奸夫淫妇被杀,或意外遇到妻子偷人,或反复折磨殴打致死,或捆绑致死。
这些都是有罪的。
显然,这等于说,只要不当场堵在床上,随便杀奸夫淫妇就是犯罪。
或者被困在床上,你不是一刀杀死他们,而是虐待致死,这也是一种犯罪。
如果不是男人自己动手,而是一起抓奸的直系亲属杀人,也要严惩。
假如直系亲属是预谋设套,然后杀死奸夫淫妇,则按杀人罪****。
本夫本妇的叔叔兄弟和服务亲属允许捕捉强奸,如果有奸夫和奸夫登时杀人,夜以继日无故进入他人家,他们已经拘留并擅长杀人,棍子是100,徒劳三年,所以伤者不应该在意。

不及时杀人,按照擅**人的法律,拟绞刑等待,如果你抓到一个奸夫,或者因为他的死亡而死去,你仍然以谋故论,如果犯罪有据,奸夫会逞凶拒捕,虽然不及时,但都要看罪人的拒捕科断。
除丈夫外,丈夫和奸妇五服内的亲属都可以参与捉奸。
若当场杀害奸夫,刑罚与丈夫“非登时”杀害奸夫一样,打一百下屁股加三年牢饭。
若是“非登时”杀害奸夫,则善于杀害罪人,判处绞监候。
看看亲戚捉奸杀人,基本都是倒霉的。
为什么会这样规定?
清代主要家族实力雄厚,一旦抓住奸夫淫妇,地方宗族往往会以私刑处决。
满清制定这一法律,主要是为了避免当地宗族乱杀人。
希望这个版本更加清晰和准确!如果有任何需要进一步的调整,请告诉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