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清官难断家务事?
古代清官利用自己的官声来“逼迫”当事人接受自我认为正确的裁判结果,尤其是当清官面对的并非一审案件时,判决很可能有过分干预家务事之嫌,但依旧能被两造接受。这种干预建立在普遍的道德伦理之上,消除了“和稀泥”式的裁判之嫌疑,而且可以在极短的时间内做到案结事了,节约了大量的司法资源,为清官提供了更多的时间来处理在一般官员看来并非职责所在的家务**。
清官注重自身的清誉,往往崇拜道德,一定程度上较易忽视真相,而且对自己的直觉判断十分自信。其原因在于,古人多以文人出仕,其身负的道德使命感完全超脱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技术官僚。在他们眼里,儒家礼义重于律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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