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认识的本质是人脑对客观世界的主观映像。
人的认识是建立在对世界的客观观察基础之上,同时又受到他人认知的间接影响,认识的本质既不是"生而知之"、自然而然,也不是直接从客体中获得,而是通过主体的主动尝试和改造客观世界的实践活动获得的。
认识的本质核心内容是"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和来源",实践是认识的唯一途径,它不是"生而知之"的自然过程,也不是客体本身直接提供的,认识的过程必须依赖于主体在具体情况下通过实践活动获得的客观体验。
认识的本质特征是"有选择性、重构性",认识的形式是客观的,内容是主观的,两者之间具有不可分割的统一性,认识的过程是一个主动选择和重组的过程,既不简单地**客体的特征,也不是直接的客体反映或摹写。
认识的本质要求是"双重规定性",认识必须有实践性,认识必须具有反映或摹写的特征,这些规定性的认识既是认识的必然要求,也是认识的普遍规律。
认识的本质要求必须具备两个基本条件:一是客观上必须存在的东西;二是主观上必须能够感知到,认识的本质要求是"既非存在,也非不存在",如果一个认识对象是客观存在的,但要实现认识就必须对它进行选择性、重构性的思考;如果一个认识对象是主观的,但要实现认识就必须对它进行选择性、重构性的认识。
认识的本质要求是"双重限定",认识必须具有实践性,认识必须具有反映或摹写的特征,这些规定性的认识是认识的必然性要求,也是认识活动的普遍规律。
认识的本质要求是"双重规定",认识必须有实践性;认识必须具有反映或摹写的特征,这些规定性的认识是认识活动的必然规律,也是认识活动的基本要求。
认识的本质要求是"双重限定",认识必须具有实践性;认识必须具有反映或摹写的特征,这些规定性的认识是认识活动的必然规律,也是认识活动的基本要求。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