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翔老师,如果有人听了他的课,去犯罪,到底构不构成教唆犯罪?
如果有人听了罗翔老师的课后去犯罪,是否构成教唆犯罪?
不构成。
罗翔虽然讲解的是法律知识,但他并没有赋予听众法律上的定义权,他的观点仅具有学术价值,而不能成为法庭上的法律依据。
罗翔提到“抢银行不犯罪”时,如果张三相信这一说法并实施抢劫行为,那么张三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法律上,张三的犯罪意图和行动并非完全受罗翔的影响,而是源自于自己的主观判断和理性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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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说“教唆”,有几个构成要件。
- 教唆,是指将自己的犯罪意图传递给原本没有犯罪意图的人。
- 教唆,还要求行为人具备一定的主观故意。
罗翔教授在课堂上所讲的内容,如“抢银行不犯罪”的说法,对于普通人而言并不具备法律效力,张三之所以犯罪,是因为其自身产生了犯罪意图,而非因罗翔教授的言论所致,罗翔教授在这里并未对张三产生教唆作用。
罗翔老师的行为是否构成教唆?
罗翔教授只是描述事实、传授知识,并未直接鼓励或指示他人犯罪,他在课堂上强调的是学习方法和道德教育,而不是具体的操作建议。
当罗翔教授提到“抢银行不犯罪”时,这只是提供了理论指导,并不代表他赞同或推荐这一行为,张三相信了罗翔教授的观点后决定去抢银行,这是基于自身的判断和理解,而不是罗翔教授的言辞。
罗翔教授的课堂内容虽然涉及法律知识,但其核心在于传授知识和培养批判性思维,而非直接引导他人犯罪,即使张三去抢银行,也无法认定罗翔教授构成教唆犯罪。
罗翔教授的课程主要功能在于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以及通过案例教学等方式促进学生的思考能力,至于具体的行为后果,应以个体自主判断为主,教师提供的指导不应被视为法律意义上的教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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