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品”这一术语源自东晋时期,最初是指佛经中的节本。《世说新语·文学》中有这样的记载:“殷中军读小品”句下刘孝标注:“释氏《辨空经》有详者焉,有略者焉,详者为大品,略者为小品。”鸠摩罗什译《摩诃般若波罗蜜经》时,将较详的二十七卷本称为《大品般若》,较略的十卷本称为《小品般若》。
由于《小品般若》篇幅短小,语言简洁,易于诵读和传播,因此受到了广泛欢迎,张融在其遗嘱中提到自己喜爱《小品般若》经,这说明他对“小品”的偏爱。
到了晚明时代,文人士大夫开始将“小品”从佛经范畴引入文学领域,将其定义为一种文体,以简短精炼的语言表达独特的见解或幽默感,晚明时期的著名文人如陈继儒,他在评论《苏长公小品》时指出,应选择那些短小且富有才华的作品置于前面,同时推荐一些长度较长的文章放在后面,这种观点反映出人们倾向于欣赏那些具有独特风格和深刻思想的小品。
万历年间,王纳谏编纂《苏长公小品》,首次将“小品”视为文学范畴,陈继儒在其著作《〈苏长公小品〉叙》中强调,“短而隽异”是评价小品的标准之一,并将其比喻为《阿含小品》,陈继儒还提出了一个阅读方法:选择那些短小且具有才气的作品,同时注重那些论述、奏章等更为长篇的文章,这一观点进一步明确了“小品”的标准和范围。
随着时间推移,人们对“小品”的理解逐渐深化,陈佩斯和朱时茂的表演被普遍认为是小品艺术的经典之作,他们的作品不仅在喜剧效果上达到了极致,还在情节安排、台词设计以及角色塑造等方面展现了极高的技艺,他们的表演常常让人忍俊不禁,却又不失深度,赢得了广大观众的喜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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