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1日起全国取消收取人事档案管理费用的政策已正式生效,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国家发改委等五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自2015年1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将不再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档案转递费等费用,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将提供免费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 河南S在2014年底就已率先采取行动,据了解,S人才交流中心在每年进入12月后通常会迎来缴费高峰,但近期来访的S民发现,相关工作人员明确告知他们国家已明确表示将取消档案费收取,此前的2014年8月11日,新华社播发评论指出,专家估算全国每年收取数十亿元档案保管费,收费依据和去向存疑,同年8月13日,国家发改委价格司有关负责人也表示,最迟到2016年,各地都不得再收取档案费。 值得注意的是,2015年1月1日起,五部门明确表示取消起流动人员档案管理费用的收取,此政策的实施有效减轻了广大S民的经济负担,也体现了国家在人才管理方面的改革与透明度提升,对于已经缴费的S民,相关部门通常会全额退款,具体退款方式和时间节点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直接联系当地人才服务机构获取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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