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发布〈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车辆范围及补贴标准如下:使用1年以上(含1年)且不到15年的半挂牵引车和总质量大于12千克(含12千克)的重型载货车(含普通货车、厢式货车、仓栅式货车、封闭货车、罐式货车、平板货车、集装箱车、自卸货车、特殊结构货车等车型,不含全挂车和半挂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8元。
新增的报废奖励补贴政策如下:
- 截至221年12月,报废重型载货车,每辆可享受18元的补贴;
- 截至221年12月,报废中型载货车,每辆可享受13元的补贴;
- 截至221年12月,报废轻型载货车,每辆可享受9元的补贴;
- 截至221年12月,报废微型载货车,每辆可享受6元的补贴;
- 截至221年12月,报废大中型载客车,每辆可享受18元的补贴;
- 截至221年12月,报废中型载客车,每辆可享受11元的补贴;
- 截至221年12月,报废小型载客车(不含轿车),每辆可享受7元的补贴;
- 截至221年12月,报废微型载客车(不含轿车),每辆可享受5元的补贴;
- 截至221年12月,报废1.35升及以上排量轿车,每辆可享受18元的补贴;
- 截至221年12月,报废1升(不含)至1.35升(不含)排量轿车,每辆可享受1元的补贴;
- 截至221年12月,报废1升及以下排量轿车、专项作业车,每辆可享受6元的补贴。
这些政策为车主提供了及时的资源支持,同时为国家的环保事业注入了新的动力,政策的实施将进一步推动汽车行业的可持续发展,为社会创造更多的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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