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国家建设部、财政部令第165号)的规定,肇庆S城区2009年建筑工程建安造价测算指标已公布。
首期交存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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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层及以下住宅:
按所拥有的物业面积,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纳1020元的5%,即10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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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层以上住宅:
按所拥有的物业面积,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纳1540元的5%,即77元。
执行日期:
从2009年6月1日起,所有领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住宅都应按照此标准执行。
存款要求:
请各业主在办理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指定账户:
- 开户银行:广发行肇庆北门支行
- 账户名称:肇庆S建设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 账号:107004-519-01-0025836
如有疑问,请咨询当地物业管理部门或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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